不合理的工傷呈報收費,損害工傷權益

 

灣仔某擴建工地,於226日發生奪命工業意外,而意外發生後,有人沒有即時報警,社會及輿論均指斥工人有瞞報之嫌。

 

工會認為「指斥」失實,工人蒙冤,為此舉行記招,披露事實真相,就是業界的「工傷呈報收費」,招致的後果。

 

根劇資料顯示,總承判商為分判商申報每宗工傷征收行政費30005000元,保險申請費每宗500元或以上。此舉涉及分判商的經濟利益,往往引致分判商挺而走險,不報工傷,甚至壓著員工不報或遲報工傷。這種收費為業界所詬病,卻大行其道,寫入各行業的承判合約之中。

 

根據資料顯示,分判商承担了每名僱員保險補償金額分別是五萬元以下承擔20%10萬元以下承擔80%(不論任何原因),俗稱「墊底費」,超出10萬元才由保險公司支付。分判商直接承担工傷補償的大量費用。

 

不合理的行政費與保險承担,有個案顯示,壓制了工傷依法呈報,造就了工傷意外的表面數字逐年減少。有的財團為此獲得良好的「安全業績」,達致中標與減低保險費開支的效益,政府也聽之任之,最終損害的是工友的工傷權益。

 

記招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與金屬焊接從業員協會的代表呼籲業界必須呈報工傷,制與取消不合理的工傷呈報收費,政府必須加強監管、宣傳及敎育。忠告前線工人,工傷不論輕重,必須馬上向僱主和勞工處呈報,保障自己權益。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

權益部

2008-3-6